问:我公司从杭城某一航空票务中心买了两张飞机票,因误机,从该票务中心退还50%的现金。另外他们收取的钱给了一张退款单证明,但没有税务部门的监制章;向他们要发票,他们说这是经过税务部门登记过的,完全可以做帐的。请问给我的这张退款证明有效吗? 答:目前民航系统的票据尚未纳入发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此问题已有考虑,发票管理办法也在修订中。不知你所反映的票务中心是否为航空公司所属单位?如非航空公司所属单位,则须开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详情请咨询地税发票管理部门,联系电话:87016297(省地税局),87816754(市地税局)。 问:我公司部分职工的关系在原单位,工资在我公司列支,原先服务的单位是学校;还有一些在读研究生在我公司进行实习、课题研究,我公司发放一些生活补助,请问该部分人员的工资能否在养老保险清算时扣减,如能扣除需提交哪些材料证明? 答:若属于你公司的职工,应首先变更劳动关系,才能在你公司列支工资;否则不能以你公司职工的名义,在你公司列支工资。 问:去年的企业今年9月是否交水利基金?广告业的所得税是核定征收吗? 答:(1)要缴水利建设基金。(2)广告业的所得税是实行核定征收还是查帐征收,要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其中中小型的广告业存在财务核算不健全等六种情形的,对其按核定征收办法征收所得税。 问:接收捐赠的“递延所得税”是到处置的当季末交吧? 答:按国税总局国税发[2003]45号文规定:企业接收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都必须在接受捐赠时并入当期所得纳税:非货币性资产将来处置时,再按资产转让所得征税(处置当期),并按规定结转成本。 问:本企业去年的企业所得税为核定征收,现在企业经营规模已扩大,希望改成查账征收具体手续如何办理? 答:可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主管税务分局提出要求在次年政变征收方式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从批复的次月,按查帐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我们单位办理税务登记后一直没有经营,每月是否还须要到税务局缴税? 答:无论是否经营都须要到税务局申报纳税,如无经营收入则进行零申报。 问:退休人员返聘发放的工资(做帐时做进工资表)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税率是多少? 答:退休人员取得的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返聘人员取得的返聘报酬和超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退休工资部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按九级超额累进表中适当的级距确认。 问:如果单位有在校学生,工作性质有几种,像勤工俭学、打工、实习,需要哪些证明;劳务或工资薪金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会计应该怎样处理? 答: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校学生在单位勤工俭学、打工、实习等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次纳税。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1000元(含1000元),按预扣率3%全额扣税;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元以上,不超过4000元(含4000元),按减除800元后的余额,按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扣税;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4000元以上,按减除20%费用后以20%的比例税率计算扣税;会计处理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问:如果公司租的厂房没有单独水表,由出租公司代收代交,可出租公司不给发票,说开发票要缴税;而他们并未从中盈利,只同意开地税局的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请问这可以吗?公司应凭什么计入成本呢,出租公司代收开票也要缴增值税和流转税吗? 答:该公司应该开具服务业统一发票,如确属代收代付款,未从中收取差价,其开票部分不用缴税。你可向该公司要求开票作记账凭证,如其坚持不开,你可向地税举报中心举报查处;举报电话0571—87802107。 问: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上有了地税部门或代开机构的票证专用章后,是否还必须要加盖承运方的发票专用章? 答: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一定要有承运方的发票专用章,因此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只要加盖了地税部门或代开机构的票证专用章,即使没有加盖承运方发票专用章也可以正常使用的。 问:有线电视安装费和收视费应按何种税目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对有线电视安装费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有线电视收视费,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问:非上市公司之间的股权赠予,是否应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对非上市公司立据赠与公司股权,应根据所立书据所载金额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购票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1991]国税发155号)第十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